{{ $t('FEZ001') }} AWFYH1296
{{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長|
參、實施對象: 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一至六年級英語教師及學生。
肆、辦理方式
「全英語授課」係指該學期英語課程中課堂用語(classroom English)或運用教學媒體,使用英語教學比率達70%以上(如:一學期20堂課需14堂全程使用英語授課或一堂課40分鐘需28分鐘全英語授課)。
一、由輔導團蒐集教師使用全英語授課所需的英語表達用語(附件一),電子檔案公開於益教網站供各國民小學一到六年級師生下載運用。
二、各校實施方式
(一)鼓勵英語教師進行全英語共同備課,準備教材及教學計畫。
(二)鼓勵英語教師配合全英語授課,進行教學及評量事宜。
(三)鼓勵英語教師進行同儕說課、觀課及議課,互相觀摩學習。
三、落實檢核機制
(一)由英語教師進行自我檢核(附件二),以落實使用全英語授課之目的。
(二)配合全市英語教學訪視,將英語教師全英語授課情形,列為檢核要點。
伍、獎勵
一、本計畫執行有功單位之相關行政人員及教師依辦理成效從優敘獎以為獎勵。
二、各校透過英語教學訪視、教室走察、公開觀課、授課及教師自我檢視等方式,全英語授課逹70%標準以上之英語教師,每學年由學校覈實敘嘉獎乙次,以資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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