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長|
收件日期115年10月30日星期五下午四點截止,逾時不收
受理單位-教務處。
辦理步驟-
1.由本校成立評審小組。
2.各視覺藝術教師初審作業完成後,請於校內複審送件期限內,將填妥的「初審及複審參加名冊」(附件4)、所有參加複審學生「報名表」(附件2)與「作品」(每生限1作品參加決選)共3樣,以班級為單位,每1班所有報送資料裝成1袋,放置最上方的文件為「初審及複審參加名冊」(附件4),再來是依據該名冊所填參加複審學生名單順序放置的學生「作品」,每件作品均需填寫附件2「報名表」,並用迴紋針別於作品上,每件作品的背面右下角須黏貼填妥的附件3「作品標籤」,裝好袋後一起送交「教務處」續處,未按規定辦理者,複審不予以審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亦請於設籍學校校內送件期限內,將相關資料送至設籍學校教務處,如為機構或團體,請以該機構或團體為單位送件至教務處)。
3.各評審小組委員(如附件9)依據報名參加複審學生之年齡程度、作品之構思、創意、內容、線條、色彩、構圖、技法、材料的運用等,評選出金、銀、銅牌之得獎學生名單。
4.獎項比例:以各年級參加複審人數計算,金牌占10%、銀牌占20%、銅牌占30%、再加油占40%,小數點部分以四捨五入計算。另作品未通過評審,則評以「再加油」,請視覺藝術教師多給予勉勵及指導,鼓勵學生繼續努力(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獎項比例,另以參加之實驗教育學生人數計算,金牌占10%、銀牌占20%、銅牌占30%、再加油占40%)。
5.獲複審通過者,請各申請本計畫學校至碧湖國小網站下載金、銀、銅牌獎項獎狀格式,逕行印製,並利用兒童朝會或其他集會,公開頒發表揚獲金、銀、銅牌獎項學生,以茲鼓勵。前揭獎狀格式路徑:臺北市內湖區碧湖國民小學 / 主題網站 / 臺北市兒童美術創作展 / 獎狀格式。
6.各校評審小組委員請自複審獲「金牌獎」與「認證10次以上」無需參加初審及複審的學生作品中,挑1件參加決選。
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參加評選徵件請填寫實施計畫內附件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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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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