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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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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本校約僱人員(充實行政人力)1名

{{ $t('FEZ002') }} 人事室-人事主任|

【徵才】本校約僱人員(充實行政人力)1名(薪點280點,月薪新臺幣38,948元整)

請於115年7月27日前完成報名

一、資格條件:(學經歷、考試及格類科等資料說明。)
1、具身心障礙證明。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未曾受刑事處分、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情事,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品行端正、具主動服務熱忱、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須配合學校業務需要,實施職務輪調。
4、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並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5、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6、無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不得僱用情事。
7、與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主管無三親等以內親屬關係。
8、具備資訊能力,能勝任電腦操作及Office(Word、Powerpoint、Excel等)文書處理能力。
二、工作項目:(主要工作項目等資料說明。)
1、各類案件協助文書工作。
2、校園場地開放租借相關事宜。
3、模範生、孝親、禮儀楷模相關業務處理。
4、協助各處室臨時交辦事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聯絡方式:(須提供聯絡人、連絡電話等資料說明。)
1.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寫相關資料(含上傳照片)後,上傳身分證正反面、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公務機關經歷證明文件、男性請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則免附)(請將附件合併成單一PDF檔後上傳,不可超過10M),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本校人事室聯絡電話:(02)29391234分機660。
2.電子郵件報名:請將以下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email至88000y@mjes.tp.edu.tw,完成後請於上班時間以電話與本校確認(02)29391234轉660。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附相片,詳填學經歷、簡要自述、日夜間聯絡電話並親自簽名。
(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
(3)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公務機關經歷證明文件。
(6)男性請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則免附)。
(7)其他各項證照或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3.注意事項:
(1)請依前述規定方式報名,不符規定者請勿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
(2)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以電話通知複試(電腦資訊能力測驗30%及口試70%),無法參加複試者視同放棄。初審資格條件不合或複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應試人員複試成績未達70分以上者不予錄取。
(3)本職缺係本校約僱人員(充實行政人力),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期滿表現良好者,得予以續僱,惟如僱用原因消失時(如本職缺減列),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助。錄取人員每月按280薪點支給薪酬,相當月支新台幣38,948元,單位負擔勞工保險(含普通事故保險、職災、工資墊償及就業保險)、勞工退休金(單位負擔)、全民健康保險、年終獎金、交通費補助、文康活動、休假旅遊補助及未休假加班費。
(4)正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備取人員於候補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算3個月),得遞補本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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