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輔導組長|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4月1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0847號函辦 理。
二、為培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在職教師掌握生命教育核心素 養內涵,並具備生命教育議題融入課程之教學知能,教育 部特委託本校生命教
育研發育成中心辦理旨揭學分班。
三、本學分班為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各1班,皆含初階課 程3學分及進階課程2學分,學費全免,於115年7月上課, 詳細資訊請參閱招
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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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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