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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國民小學

行政公告

全國能源科技教學活動設計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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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學務處-訓育組長|

 

壹、           參賽對象:全國各公私立幼兒園至高中職教師(含現職合格教師、實習教師及代理代課教師)。


貳、           競賽組別
一、幼兒園及國小組低年級組
二、國小中、高年級組
三、國中組
四、高中職組
參、           競賽獎項
一、    完成報名手續及上傳「教學活動計畫書」,參與初賽者由主辦單位發給參賽證明。
二、    全國初賽:各組選出前10名進入決賽。完成作品並參加決賽者,主辦單位將提供作品補助費3,000元。
三、    全國決賽:
u        各組別分別錄取獎項件數如下

獎項
名額
獎勵
金牌獎
1名
教育部獎狀乙份、撰稿及圖片使用費(上限1萬2千元)
銀牌獎
1名
教育部獎狀乙份、撰稿及圖片使用費(上限1萬元)
銅牌獎
1名
教育部獎狀乙份、撰稿及圖片使用費(上限8千元)
佳作
7名
教育部獎狀乙紙

※各項獎勵名額得視參賽件數及成績酌予調整,參賽作品未達水準時,獎勵名額得以從缺。
u        行政獎勵
獲獎之參賽教師由主辦單位依下列原則發函建請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學校本權責予以行政獎勵:
l    金、銀、銅牌獎建議小功1次為原則
l    佳作建議嘉獎2次為原則
l    得獎學校執行有功人員敘獎,由縣市機關、學校本權責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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