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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國民小學

行政公告

【公告】109-1課外社團申請04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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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學務處-訓育組長|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國小109學年度第一學期課外社團申請注意事項    

填寫申請表前務必詳閱!謝謝!
收件信箱:ginaliu0403@gmail.com  訓育組劉老師    02-29391234*621
1. 上課時間:每週一、二、四、五16:10~17:40 。
2. 招生對象為本校一~六年級學生。
3. 本學期課外社團上課時間自109年8月31日(一)起至110年1月8日(五)止,共19週(星期一19次、星期二19次、星期四18次、星期五17次)。
教材一律由學校申購,授課老師在未經學校同意下,所需教材不得自行購買,並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若無教材需求則免填。
4. 最低開班人數及鐘點費,依臺北市教育局『課外社團設置要點』辦理。
5. 申請表之電子檔,公告於臺北市文山區木柵國小網站。
6. 請教師填好申請資料,109年4月30日(四)下午16:00前,送交訓育組,逾期或資料不完整者視同放棄。
   進階班須說明學生應具備的能力,請以具體事實陳述。如:武術進階班,需會打全套初級拳招式。
7. 依據100年10月11日修正之「臺北市國民小學課外社團作業要點」
六、……外聘師資,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有專長之合格教師。
(二)未具教師資格,但有相關才藝素養,並持有下列學經歷相關證明文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者。
     2.曾獲選為直轄市或縣以上相關才藝之代表隊一年以上資歷者;     
      或曾參加直轄市或縣(市)主辦之相關才藝公開表演、展示、競賽者。
(三)曾獲得國家級、直轄市或縣(市)級,公開辦理之能力檢定、檢核或鑑別證書者。 
      前項第二項所稱學經歷,以經政府機關合法立案之學校、學術機構及政府機
      關所頒發之證書、證照或相關證明文件為限。未具備前項學經歷而有特殊專
      長或才藝者 ,應報本局核准後聘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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