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KWIXF2312
{{ $t('FEZ002') }} 學務處-生教組長|
1.
評選對象及報名方式如下:
(一)對象: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小學各為薦報單位(無需由 本局薦報),每1薦報單位以薦報團體獎及個人獎各1單位 (人)為限。
(二)報名方式:請各校依組別檢附推薦表、評選指標具體事 蹟自評表及相關佐證資料各一式5份(含電子檔1份),於 108年4月30日前備文逕送教育部辦理並電話通知本局軍 訓室陳建欣教官管制,逾期不予受理。
(三)評選小組就所送書面資料進行審查,必要時得邀請人員 進行簡報。
詳情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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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5') }} 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