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MTIDH1310
{{ $t('FEZ002') }} 學務處-訓育組長|
一、 目的:
(一)培養花燈製作種子教師,傳承花燈製作經驗,鼓勵參與燈節展演活動。
(二)結合科技現代工藝融入鑑賞美學,提升藝術與人文素養。
二、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三、 承辦單位:臺北市立雙園國民中學。
四、 研習時間
(一)初級班:107年7月5日(星期四)至7月12日(星期四),計6天。
(二)進階班:107年7月13日(星期五)至7月20日(星期五),計6天。
(三)評審、結業式:107年7月24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
五、 研習地點:雙園國中4樓花燈教室(臺北市萬華區興義街2號)。
六、 研習班別及招收對象:
(一)初級班(15人):個人創作一件作品
1.臺北市教師(含退休教師)具有工藝教學基礎或對花燈製作有興趣者。
2.曾參加本局舉辦之教師民俗藝術花燈製作研習課程,而未曾參加過初級班
之本市教師。
3.本市(含市立、私立、國立等)各級學校指導推展民俗藝術之教師,優先錄
取。
(二)進階班(10人):團體創作一件作品
1.已具花燈製作教學經驗或具工藝教學基礎之本市各級學校指導推展民俗
藝術之教師。
2.本市各級學校教師(含退休教師)曾參加初級班者優先錄取(需附花燈相關
研習證書)。
3.未符合以上資格誤報進階班課程者,將逕予調整班別。
(三)為推廣傳承花燈技藝,鼓勵參與研習者結業後指導學生參加「2019臺北
燈節」個人組或團體組競賽,指導學生參賽或自行參賽作品得獎者,依相
關規定敘獎。
七、 研習內容:(詳如課表)
(一)初級班:
花燈之設計、製作要領與實作(請自備工具,事先準備好作品參考圖樣)。
(二)進階班:
團體主題花燈之設計與實作(請自備工具,事先準備好作品參考圖樣)。
(三)自行準備工具:
尺、筆、筆刀、剪刀、斜口鉗、老虎鉗、尖嘴鉗、剪線鉗(剪斷鐵絲用)、
十字起子、剝線鉗、絕緣膠帶、熱熔膠槍、膠條(20-30條)、吹風機、
彎剪刀、國畫顏料或壓克力顏料或布染料(任選一種)、彩繪用具等。
八、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7年6月22日(星期五)止。
九、 報名方式:
(一)臺北市教師請至臺北市教師研習電子護照網站登錄
(http://insc.tp.edu.tw/),並請傳真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至
02-2309-2941雙園國中訓育組收。
(二)退休或外聘教師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請傳真至02-2309-2941
雙園國中訓育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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