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國民小學

行政公告

【轉知】兒童悠遊卡使用規定事宜

{{ $t('FEZ001') }} AWFYH1296

{{ $t('FEZ002') }} 教務處-註冊組長|

 函轉臺北大眾捷運公司宣導兒童優惠悠遊卡使用規定事宜

 
說明:
一、依大眾捷運法第49條第1項,旅客無票、持用失效車票或冒用不符身分之車票乘車者除補繳票價外,並支付票價50倍之違約金。同法第2項,前項應補繳票價及支付之違約金,如旅客不能證明其起站地點者,以營運機構公告之單程票最高票價計算。
 
二、經查近期有多起非具兒童身分之民眾持用雙北市府發行兒童優惠悠遊卡乘車,遭取締人員查獲,並依上開規定予以裁處,除補繳票價外,課以票價50倍之違約金
 
三、為期使社福預算能真正落實照顧有需要族群,現行除依法加強取締外,請各級學校加強宣導,以免違反上開規定。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