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plus
{{ $t('FEZ002') }} 輔導室-特教組長|
說明: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4年11月25日北市教特字第10442298300號函辦理。
二、報名資格說明如下:
三、
(一)經臺北市藝術才能音樂資優鑑定通過且安置於校本方案之國小、國中學生。
(二)經臺北市藝術才能音樂優異鑑定通過且就讀藝術才能班之國小、國中學生。
(三)曾參加音樂競賽表現優異者之國中學生。
(四)對音樂創作有興趣的國中學生(樂器學習至少2年,唱譜能力佳)。
四、報名方式:請於105年3月25日(星期五)前,將報名表(如附件)以郵寄(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6號)南門國中音樂組楊組長收或 E-mail至t276@nmjh.tp.edu.tw 並電話確認報名序號 (符合報名資格者依報名先後錄取至30名止,楊組長電話:2314-2775轉53,手機0919-572-418 )。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