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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國民小學

行政公告

轉知辦理「畢業旅行」(或校外教學)活動,應加強宣導注意安全並於行前實施學童安全教育及必要之緊急應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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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學務處-訓育組長|

一、依據教育部100年3月21日臺國(二)字第1000043104號函辦

理。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教學實施原則」第九點

緊急應變之相關規定如下:(三)教學進行時應注意天候、

地形,配合氣象、災害防救單位警報發布,遠離標示危險

、公告限制進入或命其離去之地區。(四)校外教學期間,

如遇颱風、意外或緊急事故,應即採取應變措施,減低事

故影響程度,並迅速與學校及相關單位連繫,尋求必要協

助,必要時應中止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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