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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公告】本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轉介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計畫」流程說明暨執行須知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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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轉介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計畫」流程說明暨執行須知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轉知公文內容

說明:

查衛生福利部業於10559日以衛部心字第1051760688號公告「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計畫規範」,

故配合中央法規之修正與發布,依前開規範辦理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流程,

業足資適用。

是以,本須知已無保留之必要,爰停止適用。

 

「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計畫規範」請參閱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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