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plus
{{ $t('FEZ002') }} 輔導室-特教組長|
一、經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審議鑑定之通過名單(如附件)
二、經臺北市鑑輔會鑑定通過,安置於分散式資優資源班、特殊教育方案(區域衛星資優教育方案)之學生,須於106 年5 月26 日(星期五)前確認安置並繳交安置同意書給就讀學校承辦單位(詳見鑑定計畫附件7、附件8);逾時或未完成繳交者,視同放棄,事後不得要求再行安置。
三、經臺北市鑑輔會鑑定通過且安置於一般智能分散式資優資源班之學生,無需遷移戶籍可逕轉學至安置學校就讀,須於106 年7 月5 日(星期三)前至各校完成轉學手續;逾時或未完成轉學手續者,視同放棄,事後不得要求再行安置。
四、本校將於5/20(六)舉辦106學年度資優班新生說明會(如附件),歡迎家長參加。
五、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校資優班02-29391234分機183 或輔導室特教組02-29391234分機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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