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家長駕騎汽、機車載兒童及少年者:
騎乘機車請依規定戴妥安全帽、騎車不超載,乘車坐後座繫安全帶(4-12歲或18-36公斤兒童請搭配使用座椅),只要喝酒就不開車(提醒安全回家方式-指定駕駛、親友接送、代客駕車、改搭計程車及大眾運輸工具)、禮讓行人。
(三)騎自行車者:
請配戴自行車安全帽,保持自行車安全設備良好與完整,不可附載坐人、人車共道請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穿越道上不能騎自行車,請下車牽車,依標誌標線指示行駛、依規定兩段式左(右)轉、行駛時,不得爭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倘無號誌路口未劃分幹、支道者,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請遵守行車秩序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