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pauline
{{ $t('FEZ002') }} 教務處-註冊組長|
本條例所稱軍公教遺族,係指軍公教人員因作戰、因公、因病或意外死亡,其婚生子女、養子女或無子女者之同胞弟妹,依法領受撫卹金者。
前項所稱軍公教人員,指陸、海、空軍現役軍官、士官、士兵及政府機關、學校預算員額內之人員。
請符合資格者,於2/22前與學校註冊組聯繫。
連絡電話:29391234分機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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