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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國民小學

行政公告

獎勵國民中小學學校參加客語能力認證績優作業要點

{{ $t('FEZ001') }} AWFYH1296

{{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長|

 (一)核發對象:國民小學以上學生,但不含在職專班生。

(二)核發標準:
1、通過初級認證考試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一千元整。
2、通過中級認證考試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五千元整。
3、通過中高級認證考試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一萬元整。
4、同一核發對象,不得重複領取同一級別獎學金;另核發對象若原已通過較高級別,不得於其後以較低級別領取獎學金。
(三)核發程序及核撥方式:於客語能力認證考試放榜後十日內,依客語能力認證考試總試務中心調查各學校該考試年度合格學生名單並檢核後,由該會檢附前揭合格學生之印領清冊予各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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