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hus
{{ $t('FEZ002') }} 輔導室-資料組長|
轉知內政部宣導子女從姓及原住民取用傳統姓名等相關規定
一、出生登記,父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母姓或父姓,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
二、年滿20歲成年人得依意願選擇從母姓或父姓。
三、性別平等,從母姓父姓一樣好。
四、原住民已依漢人姓名登記者,得申請回復其傳統姓名。
五、原住民之傳統姓名或漢人姓名,均得以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
六、原住民申請回復傳統姓名得就近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