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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教務處-註冊組長|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國民小學109學年度校內科學展覽實施計畫
一、主旨:
1、激發學生研習科學之興趣,並提高學生科學思考創造能力。
2、培養學生對科學之正確觀念及態度。
3、增進師生共同研習科學之機會,並促進教師改進科學教學方法。
4、促使社區家長重視科學、普及科學知識、發揚科學精神、協助科學教育之發展。
二、研究內容:
(一)以學生就學當年教材內容所做之科學研究為主。凡屬生物、化學、物理、數學、地球科學、生活與應用科學等學科範圍內,合於下列各條款者,均為研究內容。
1、有關科學之創新、發明、研究及未經發表之科學研究成果。
2、科學原理、定律、觀念、精神、態度、方法之闡釋或介紹。
3、經蒐集、整理,能作有系統陳述之科學資料。
4、科學實驗儀器、機具或模型之製作方法。
5、科學實驗之新操作方法及應用。
(二)研究限制:
1、以善待動物及維護自然生態為原則。
2、研究內容、操作過程、實驗地點均須確保人員安全。
3、強酸、強鹼、易燃性或任何容易引起公共危險之物質禁止陳列展出。
三、展覽組別:
(一)初小組﹝每組以6人為上限﹞:三、四年級。
(二)高小組﹝每組以6人為上限﹞:五、六年級。
四、展品研製過程:
(一)學生宜於當年教學內容中選擇適當的科學研究主題。
1、選擇主題需考慮:
(1)應儘量配合教材選擇學校或住家附近具鄉土性之研究主題。
(2)應具有自然保育之觀念,對動物或自然生態避免作無謂犧牲。
(3)儘量利用學校或社區中現有器材設備資源為原則。
2、決定研究主題後,應主動蒐集與主題相關之參考資料:
(1)瞭解類似主題,別人曾利用之材料、方法,以及已研究至何種程度。
(2)分析各有關資料相似點與不同點,決定是否有可改進的項目。
3、根據分祈資料結果,擬定研究計畫,此計畫須包括:
(1)研究動機。
(2)研究過程或方法。
(3)研究資料、設備及器材。
(4)設計、討論如何表達所獲得資料方法。
(二)學生研究過程中應將各項研究或實驗過程詳細記錄,做成研究或實驗日誌。
(三)學生可利用課餘時間,從事與科學相關之研究。
(四)學生在研究過程中如遇困難,教師及學校應給予充分指導及協助。
收件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25日(五)12:00截止收件
收件地點:電子檔上傳至木柵國小網芳ms1à9.各項資料繳交區à教務處à設備組à109學年度科展,紙本繳交至教務處設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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