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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辦法
標題 |
資訊教育推動小組設置要點 |
發布日期 |
2011/9/27 |
發布單位 |
教務處-資訊組長 |
點閱次數 |
2450 |
詳細內容 |
台北市文山區木柵國民小學
資訊教育推動小組設置要點
2011.09.26修訂
壹、依據:
教育部中小學資訊教育白皮書(2008-2011)
貳、說明:
本校資訊教育推動小組(以下簡稱資訊小組)為常設性之任務編
組,一方面乃因應學校日益增加之資訊相關業務之推展,彌補學校本
身在資訊人力資源上之不足,另一方面也藉由此小組之設立擴大參與
面,以便結合更多不同領域,且具有熱忱,願意投入資訊教育推動工
作之教師參與;除協助學校推動資訊教育之相關工作外,更提供學校
在制訂相關重大資訊決策時之意見參考。
參、目標:
一、 推動資訊教育,促進校園e化。
二、 提升師生應用資訊科技於日常生活之基本能力。
三、 輔導教師將資訊科技融入各科教學活動。
四、 協助教師運用資訊科技製作並發展多媒體教材。
五、 提供學校資訊發展計畫之相關技術諮詢與資訊。
六、 維護校園電腦正常運作,網路順暢流通。
七、 建立優質教學資源網提供親師生優質網路環境。
肆、各組之主要工作內容:
一、召集人:由校長擔任之,負責會議之主持與重大議題之裁決。
二、副召集人:由教務主任擔任之,負責會議之召開,協調與整合各小組之意見、監督工作之執行等。
三、執行秘書:由資訊組長擔任之,負責資訊相關行政工作、協助資訊小組工作會議相關程序之進行;並輔助召集人及副召集人順利完成各項任務。
四、行政規劃組:由各處室主任與系管師擔任之,負責協助資訊設備採購項目之訂定與採購廠商之評選,及其他相關行政與庶務事宜。
五、應用推廣組:由各年級、特教班、科任教師、幼稚園各推派一位代表,擔任資訊種子教師,協助資訊軟體之應用諮詢、資訊融入各科教學之推廣、資訊相關問題之初步處理。
六、系統維護組:由資訊組長與系管師擔任之,負責維護校園網路、學校網站與各項資訊設備,使網路、網站與電腦等資訊設備穩定運作,以提供良好之教學與行政環境。
伍、權利與義務:
資訊教育推動小組成員所應有之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優先公假派訓校外培訓課程。
2.應用推廣組成員優先配發相關軟、硬體設備。
二、 義務:
1.負責完成分配之工作及任務。
2.準時出席相關會議。
3.積極參與組內相關活動。
陸、 本要點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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