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2018
系列活動總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引領本市兒童透過夢的發想,涵養實現目標的勇氣。
二、激發本市兒童藉由夢的實踐,深化實現目標的方法。
參、主辦單位
教育局
(
以下簡稱教育局)
。
肆、承辦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麗湖國民小學、臺北市信義區福德國民小學、
臺北市萬華區大理國民小學
伍、參加對象
就讀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兒童,組成「微夢想旅行團隊」,參加之成員應包含:
一、
每團隊至少由8名兒童組成,至多為32名。
二、
每團隊需由學校指定1位以上之指導教師,至多4位。
三、
36
班(含)以下學校,每校至多報名1個團隊;37班(含)以上學校,每校至多報名2個團隊。
四、
學校班級數不含資源(優)班及幼兒園。
陸、實施日期
一、校內甄選暨團隊報名:學校「微夢想旅行團隊」經校內甄選後,於107年1月22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將「2018兒童月微夢想旅行計畫報名表件」(詳如附件)核章後,逕送臺北市內湖區麗湖國民小學輔導室吳思穎主任。
二、計畫審查:由教育局組成「2018兒童月微夢想的旅行」審查小組,依據「微夢想的旅行計畫評審規準」進行審查。
三、結果公布:107年2月12日(星期一)前於臺北市麗湖國小網站公布審查結果,審查結果公布後,將另行召開發表會的前置說明會。
四、經費補助:凡通過審查之「微夢想的旅行」團隊,每團隊核予新臺幣1至3萬元築夢基金補助。
五、夢的實現:由各團隊自行設定微夢想旅行實現日期(將納入審查)。
六、旅行成果:
(
一) 兒童月記者會:通過審查的微夢想旅行團隊,將擇優邀請參加「2018兒童月記者會」。
(
二) 兒童月微夢想的旅行發表會:凡接受微夢想的旅行基金補助之團隊,須參加「2018兒童月微夢想的旅行」發表會,發表會型態與概要如下:
1.
時間:107年4月1日(星期日)。
2.
地點:臺北市立動物園。
3.
型態:
(1)
由各團隊推派學童代表參加與報告;
(2)
所有團隊同時現場報告、分享與說明;
(3)
呈現方式將視場地安排另行通知;
(4)
若在4月1日(日)前能夠完成的夢,可報告歷程與結果,倘若夢的旅行時間較長,則報告已經完成的部分與歷程。
七、學習歷程與成果:將由臺北兒童月專屬網站連結架設「2018兒童月微夢想的旅行網站」,由各團隊自行將學習歷程與成果資料上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