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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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校願景專業團隊、溫馨校園、關懷尊重、健康成長,期許學生達全人發展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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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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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生活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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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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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時到校,準時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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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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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食物、不挑食、不輕易丟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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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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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靠邊走,不亂跑、不在路上逗留玩耍、不違規跨越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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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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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到師長及同學要問好,放學回家時記得向老師及同學道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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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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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隊時要安靜、整齊、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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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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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時要肅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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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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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會場要按照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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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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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行儀式時要肅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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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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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時要依次離席,不得搶先及喧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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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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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長講話時要專心聆聽,不得在底下任意交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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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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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上課鐘聲,立即停止遊戲,立刻走進教室,不爭先恐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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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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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應注意聽講,發言時要先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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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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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不得擅離教室,如有事要離開教室,須先報告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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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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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進入公告危險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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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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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業用品要帶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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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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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攜帶危險物品、不良刊物及教師禁止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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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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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擅取他人財物、霸凌(欺侮)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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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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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室、走廊上要輕聲慢步,切勿奔跑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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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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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遊戲器具,要依使用規定使用,並先後次序,不爭先,不獨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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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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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具用完後應放回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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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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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維護校園的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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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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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愛護學校裡的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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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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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行走,要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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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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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聽從導護老師、導護志工及交通糾察隊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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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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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見唱奏國歌及國旗歌時,要肅立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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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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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直呼老師、職員或工友的姓名,應尊稱「老師」「伯伯」「叔叔」「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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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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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吸煙飲酒、吸食毒品、接觸幫派、參與非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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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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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在校內咀嚼口香糖或泡泡糖、不邊走邊吃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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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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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內不得講粗言穢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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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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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往返早會或更換教室上課應以班級為單位排隊進行,行進間不得玩耍或進行不當行為以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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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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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應尊重智慧財產權,不進行非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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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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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應按時繳交學習作業;若有困難應主動向教師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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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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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應確實將作業或同意書等陳請家長審閱簽名以助家長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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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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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應正確使用行動電話並注意下列事項:上課(含自習課、課後班)及下課期間、定期評量、早自習、午休、集會及其他公開場合,應盡量關機。倘遇臨時、緊急狀況或其他特殊需要時,得向老師報告後,經同意方能開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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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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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考查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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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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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4.08.03臺北市國民小學成績評量補充規定,評量範圍包含(1)學習領域評量:依能力指標、學生努力程度、進步情形,兼顧認知、技能、情意等層面,並重視各領域學習結果之分析。(2)日常生活表現評量:學生出席情形、日常行為表現、團體活動表現、公共服務及校外特殊表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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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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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領域評量,分定期評量及平時評量。定期評量每學期以二次為原則,時間和評量方式,由學校訂定之。平時評量之次數、時間及方式由教師審酌教學需求及學生日常表現自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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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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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公共服務(如學生糾察隊、學生衛生隊、環保小義工…等)、學校團體活動表現及校內外特殊表現,依臺北市國民小學成績評量補充規定暨本校學生成績評量要點相關規定辦理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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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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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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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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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請假應由家長或監護人預先填寫假單繳交導師,如臨時請假應電話告知(29391234轉620~625學務處)再補送假單予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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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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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曠課超過三日,當作中輟生處理,並依規定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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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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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需要早退者,必須家長向級任老師申述理由,並由家長帶領方可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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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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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上課時間因不適需到健康中心或上洗手間應報告任課教師並獲得允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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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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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服裝儀容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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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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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依規定穿著校服(運動服)或便服,應將名牌配戴於最外層衣服以利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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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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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應依氣候狀況自行增添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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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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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應穿著鞋襪,不得穿著拖鞋;教室內規定穿拖鞋及受傷等特殊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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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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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穿著要以整齊、清潔為準則,不得裸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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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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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上體育課,要穿著運動服、運動鞋;上游泳課要著泳裝戴泳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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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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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髮型以整潔、清爽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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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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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室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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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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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不可攜帶食物或飲品進入圖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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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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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圖書室內應保持安靜,不可高聲討論、嬉戲或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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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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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應保持圖書室清潔整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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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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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室之書籍、報章,應小心使用,閱讀後須放回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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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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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不可私自移動圖書館內之設備,如桌、椅、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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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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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圖書室圖書應辦妥借閱手續,並按時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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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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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圖書如有毀損或遺失應依圖書室規定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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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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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教室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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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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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不可攜帶食物或飲品進入電腦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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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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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教室前橫排的電腦非常重要,其主機「開者恆開,關者恆關」嚴禁任何人碰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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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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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的週邊設備如印表機等,在使用時若有問題請和管理人員聯絡,切勿任意更改其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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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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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的使用應遵循開、關機程序來操作,避免直接關閉電源而影響電腦的正常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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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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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使用中如果發生問題或故障時,應馬上報告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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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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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裝置有其一定的擺放位置,不可任意搬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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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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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時,要注意腳的擺放位置,以避免誤觸主機電源開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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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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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老師規定外,不得自行攜帶任何磁碟片、光碟片進入電腦教室使用以防止電腦病毒散播及維護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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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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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腦教室中,應輕聲慢步,不要高聲喧嘩、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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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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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使用完畢後,要把桌面收拾乾淨,並記得把私人的物品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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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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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獎懲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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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在校行為生活表現、優良或過失,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獎勵或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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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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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權益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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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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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學生遭遇性騷擾、性侵害問題時,請向訓導處申請或檢舉亦可向教師、性別平等教育宣導委員會(輔導室轉達)及各相關管道提出求助及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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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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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對其獎勵或懲處有異議時,可向教師、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學務處轉達)及各相關管道提出求助及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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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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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對其他有關個人權益有異議時,可向教師、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學務處轉達)及各相關管道提出求助及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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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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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由校長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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