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之「毒品分級及品項」
行政院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經行政園於中華民國103年7月3日以院臺法字第1030035663號公告修正,並自即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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