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06年6月8日臺教師(一)字第1060080430號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6年6月1日智著字第10600034510號函辦理。 二、檢附飛擎國際視聽有限公司原函影本暨平臺影片清單各1份如附件。